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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我与现代汉语/张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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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现代汉语

文/ 张可心

我一直认为,现代汉语于我是一门非常重要的学问,不然我也不会在大学选择中文专业。每个人都一样,都希望自己有些特长,能够在人群中闪光。我其实也一样。如果说自己从小到大有什么勉强算得上是强项,那么那个强项应该就是被称之为“语文”的科目了。

不知道别人是不是也这样觉得:语言真的不仅仅是一门交流工具,更是人的智慧、性格的体现,是人的自我的一部分。我之所以这样想,是因为当我成年了再回看自己过去的十八年,发现我形成自我、表达自我、肯定自我的过程中,语言起到了很大作用。

在很小的时候,小到并不认识几个字的时候,我妈妈经常给我读一套叫《上下五千年》的丛书。当然,她读的几乎都是和神话混合着的上古史,这样才能吸引小孩子。那套书的第一本的第一章叫《狼孩与罗马城》,被朗读的次数最多,我最感兴趣。有一次我当着众多亲戚的面,一边指着一行行字一边念这段故事,大家当时都很惊奇,问我妈妈这么小的孩子怎么会认识这么多字。后来才知道我只是因为太痴迷那个故事,已经把它一字不漏地背下来了,拿着书“读”不过是做个样子而已。这是我妈妈在我长大后当作笑料讲给我听的,我听后却很感慨。在我还不能完全掌握阅读汉字的时候,我已经迫不及待地把通过口头表达的信息吸收进了脑海。语言妙就妙在在初始阶段就可以通过语音语调传递思想,启蒙还很年幼的孩子。当我的世界还小的时候,我自然急不可耐地想要了解周遭,汉语则是这个宇宙的解释,不管它是用写的还是用说的,它都向新生的我讲述着古老的事。所有时空积累下的认知都可以被语言所传递,在讲述的过程中不朽。

后来再大了一点,进入小学。同很多小学生一样经常被要求朗读。虽然当时并不怎么理解朗诵的意义,倒也非常乐在其中,在朗诵比赛中颇能找到些成就感。我后来想,大概是因为朗诵是那个年龄段很好的表达自我的方式。那个时候还不能熟练地运用作文来表达自己,但可以借他人的文字来表达自己,向外界宣布我已成熟到也拥有某种某种情感,理解某种某种美好。比如我朗诵过一首《小河》:“小河,唱着激昂的歌儿,自山谷中奔来。我问:去哪里?她说:大海。”我用非常幼稚的声调朗诵着,却觉得自己很能明白那种朝气蓬勃的自由和理想的感觉。我明白这种感觉,我想要他人明白我明白,那么我就很卖力地抑扬顿挫地读出来。现在回忆起来,每到新学期语文课本被发下来,我都会急不可耐地把上边的课文都朗诵一遍,说起来好像挺幼稚挺好笑的,但那时我是真心享受朗诵,反而现在年龄越大,越只是静静地看了。朗诵其实是通过语音语调传达本人的情感和思考。在自我尚不很成熟的时候,朗读在传达自我。

再到后来,出现了一件对我来说很重要的事情:写作。仍旧是小学阶段,老师通常会布置写日记的作业。和大多数孩子一样,我一开始也是苦于写东西的,我觉得不到一定的年龄阶段,写作是不可能成为享受的。在写一句话时要用四五个拼音的阶段,在只会最简单的句式的阶段,写作并不能带给人满足感。当掌握了常用的汉字后,写作就成了表达自我的最佳媒介。也许有时候有些文章中的“自我”是不同于现实中的自我的,但汉字的确给了我一个倾诉、虚拟出自己理想的人格的机会。此后我虽没有对文字狂热到成为少年作家的地步,却也一直乐于写写文章。为了让文章读起来好听,我似乎很早就开始了所谓的“推敲”,而且无意识间就开始用对偶、排比,调整单音节和双音节词。我后来想,可能人天生就会对韵律的和谐产生追求吧,在对汉语语法和修辞并没有什么了解的情况下,人就会自然而然地追求语言在视觉和听觉上的美感。所以说语言是多么重要又美妙的一件事儿,它就是如同美术音乐一样的存在,可以是一种表达情感的艺术。

在开始写作的阶段,不知道为什么我尤其喜欢写诗。有时候写关于水的声音的,有时候写假想自己是他物的,有时候甚至是一篇游记的变形。我觉得之所以在小的时候爱写诗歌,有这么几个原因。一是诗歌的句子简短,形式自由,容易构思,几组意象串出几组意境,完成起来比较轻松。二是因为诗歌读起来是简约的,美的,有很强的音乐性。三是因为现代诗歌有浓烈的抒情性,通过诗歌传达情感反而是直接明了的,符合我那时的年龄。

后来我又和大多数孩子一样,在接触了《哈利波特》这种文学作品和《儿童文学》这类杂志后产生了强烈的写小说的冲动。这个时候的我阅历也丰富了许多,人格也成熟了不少,写小说,写天马行空的东西更能传达我的思考。小说比诗歌更加考验我的语言组织能力了。我常常苦于不能通过一句话把情节交代清楚,因而常常蹲在沙发背后一直想一直想想到头疼。这样看来,语言真的是训练人的思维的一种绝佳手段,所有思考只有写出来或说出来才能真正准确地传达,因而人的思考能力在增长的同时,语言方面的能力也在增长。

再到后来我钟爱起了散文,喜欢写生活细节,尤其是风景。由于这真是非常少女细腻的体裁,我被“逼迫“着对语言更加精雕细琢。月亮是”悬“在天上好,还是”嵌“在天上好?阳光是”浮“在空气中好,还是”碎“在空气中好?诸如此类的推敲问题,我总会思索很久,而且因此感到非常快乐。精心选择好了的语言细节如果被读者发现,总是让人感到格外欣慰。如果选到了语言最美的一面,你会感到满足甚至是感动。

汉语的魅力有多少?多到你可以在中考中忘掉紧张,享受考试。以前听高人说不要惧怕考试,要享受它时我总是不屑一顾——考试就是竞争,怎能享受!可是我清楚地记得我中考时语文卷的第一题就是语言文字应用题:它让我们找出“牛奶——奶牛“”蜂蜜——蜜蜂“这样互换位置仍旧成立的词语。我当时觉得这题有趣,真是有趣,兴致勃勃地想出了许多:”水井——井水“”向导——导向“”云彩——彩云“彩色——色彩”……一时间忘了自己在中考,轻松了不少。可能并不是所有人都会觉得有趣,但至少对我来说,纵然它是我最为熟悉的母语,它每次出现在我面前时总是新鲜的面孔,让人忍不住去探寻。语言的生命力惊人,日日常新。

进入了高中的写作难度又增加了不少,纵然是写些应付考试的“八股”文章,写得没新意,让人无共鸣,依旧是得不到肯定的。所以,现在想起那时常常能登上“年级优秀作文选”的人,当真是戴着镣铐跳舞也跳得精彩的人。后来作文选越出越多,以至于我们学会了识别不同人的语言风格。有那种奇怪的偏爱用叠词的同学,有那种偏爱简洁短句的同学,有那种可以把句子写很长又不让成分混乱的同学。后来即使不看名字,我们都能大概猜出这是谁的文章。与只知道名字的外班同学相遇的一瞬间,就会回想起他的字句,形成某种印象。最后,语言变成了人的形象的一部分。

课业越来越紧,自由写作的时间越来越少,大家越来越热衷于阅读。想起那时大家简直是团结的可怕。一本书可以被半个班都读过。记得三毛等台湾作家挺受欢迎的,那种怪怪的陌生的口吻让人觉得新奇,什么“猫熊”啦“捷运”啦。而且大家对语言越来越挑剔,以至于开始讨论关于外国文学翻译的问题。记得高三那会儿《了不起的盖茨比》挺火的,大家都在看,我却觉得几个版本的翻译都怪怪的,提不起兴趣,说服周围人跟我一起放弃看这本书了。虽然当时有人提出,仅仅因为一点翻译问题就弃书并不好,我却觉得某种意义上语言真的很重要,翻译得不好,思路便会断断续续,直接影响着读者对整本书思想内涵的感知。翻译真是个难题,因为语言是社会文化的一部分,翻译者当熟知着两方的文化。字面上翻译好了,不一定通顺;通顺了,却不一定是原意。要不这世上又怎会出现翻译家呢?翻译是门高深的学问啊。

我的家乡在湖北。这是个方言盛行的省份。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就连在正式场合都会有方言出现。我从小学到高中,没有听过一个校长发表讲话时说普通话,爸爸妈妈的单位里领导讲话也从来都是方言。我的爸爸妈妈在我小的时候就在家里只讲普通话,为了让我能够熟悉普通话的氛围。即使是这样,我的普通话还是“惨遭毒害”。自己觉得说的挺标准了,一被录音机录下来回放一遍就发现了各种小毛病;来了北京上大学更是如此,北方同学都能听出前鼻音后鼻音卷舌音翘舌音边音鼻音各种问题。虽然如此,我对普通话还是很热衷。准确的说,是对北京话情有独钟。

京腔其实真的很有魅力,至少在我眼里就是如此。还很青春期的时候,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很流行,我当然也看过。里面的人物对话都是满满的京味儿(虽然我后来才知道郭敬明并不是北京人而是四川人)。那时我就被京腔彻底迷倒了。我觉得京腔常给人一种顽皮直率,悠然自得的感觉。天大的事儿也能调侃,云淡风轻,随和开阔。有人说,听觉里的北京似乎比视觉里的北京更加深远、广博。我对于这句话赞同到不能再赞同。我就是因为北京话而在遥远的南方爱上了北京这座城市。

初中时看了《看上去很美》的电影,高三的时候看了《看上去很美》的书。这本书的京味儿让我彻底下了北上的决心。填报志愿的时候,表哥就说大学所在的城市也很重要,你要么选北京要么选上海。我想起方枪枪的京骂,我想起小时候看过的城南旧事,我想起史铁生的地坛,老舍的茶馆,我说我当然要选北京不然我会后悔一辈子。

写到这里我差不多终于凑齐了四千字的字数,却发现我写得并不如想象中的艰难。现代汉语本就是与我息息相关的事情,我与它的故事每天都在发生又何愁不知写些什么。在我看来,语言帮助我形成了自我。我不知道到底是因为语言本身帮助了所有在这个世界上必须融入社会的人形成了自我,还是语言成了我的挚爱而特别帮助了我形成自我。也许这二者都有。我所听到的话,我所看到的字,无不是庞大的世界给我的讯息;我所说的话,我所写的字,无不是渺小的我给世界的回应。我一边听着一边说着一边看着一边写着,一刻也不曾停息,只因语言证明着我脑袋的存在,证明着我情感的存在,让我的存在能与世界的存在通信。倘使我不留下一两篇自己的文字,时光荏苒中我可能被忘记。所以我一直感激语言给我被一两个人记住的机会。我并不害怕消失于这世界而了无踪迹,这是道士的炼金丹也无力回天的事情,但想到后世不知如何回忆我我便伤心。还好可以给他们看看我的中学作文,使他们知道被地母佑护着的亡灵也曾年轻。

写到这儿,我竟然有点想念我的语文老师们了。

作者:北京师范大学在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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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侄女张可心的论文,贴在这里征求大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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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4/3/3 16: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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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一篇很优美的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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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4/3/3 19: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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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由 梦圆 发表于 2014-3-3 16:1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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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一篇很优美的散文
也是《枝江作家》的征稿哦!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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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花儿12345
  • 发表于:2014/3/4 16: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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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美的文字。京腔确实很好听。
  • 清水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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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4/3/4 16:5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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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一篇专论现代汉语的好论文,拜读了,真不愧为北师大的高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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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4/3/4 18: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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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由 花儿12345 发表于 2014-3-4 16:42:46 :
很美的文字。京腔确实很好听。
呵呵!谢谢花儿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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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4/3/4 18: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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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由 清水石 发表于 2014-3-4 16:57:49 :
    是一篇专论现代汉语的好论文,拜读了,真不愧为北师大的高材生!

多谢飘扬啊!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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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4/3/5 12:3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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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梦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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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4/3/10 15: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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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4/3/11 19: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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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由 梦圆 发表于 2014-3-10 15:0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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