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在网上从ASOS公司给我买了一个女式提包,公司称10月24已经发货,可我11月15号还没有收到,女儿提醒我到邮局去查,11月15日上午我到邮局查找,邮局工作人员说要找包片邮递员,几经周折,我终于找到包片的邮递员樊XX,她肯定包裹到了,并详细说明了包裹的大小、颜色、上面的字样,经她之手送到了我们单位,交给了一楼办公室的收发人员,可收发员却说没有收到,一点印象都没有。期间又到110指挥中心查看了监控录像,但双方各持一理,邮政局说按邮政法,平邮包裹不在赔偿之列,而且邮递员已经将包裹送到了,责任在收方单位,他们没有责任;我单位的相关人说自己没有责任,因为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包裹送来了,又没有签字证明,我们没有责任。推来推去,不了了之。时至今日,仍然没有一个说法。一份平邮的包裹就这样下落不明了,究竟该谁来负责?我很困惑了,难道平邮的包裹半点保障就没有了吗?虽然这个包价值只有千余元,一个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谁来保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