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汇总如下:1、枝江市领秀之江小区B12楼2015年交楼,已近两年,房屋相关证还未办理下来,前后交了面积差额费、住房维修基金、契税3万元,至今没见到两证,也未给业主一个说法,期间政策原因,契税下调,若是契税上涨,岂不是还要再收钱?敢情是在把业主钱当做无息贷款?2、房地产公司应出示"五证""二书""一表":《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
上述事实已多次向社区及物业反映,得到推诿答复。
近期奥美花园事件感触颇多,望相关单位迅速出面协调解决房屋证件事宜,不希望相似事件重复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