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

主题: 八部门出手,整顿楼市!

  • 哲峰
楼主回复
  • 阅读:118785
  • 回复:1
  • 发表于:2021/7/27 20:56:42
  • 来自:湖北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枝江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据住建部网站23日消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要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通知明确,要因城施策,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四方面的问题。



点击图片查看全文


看要点梳理↓


房地产开发

  • 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
  • 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
  • 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
  • 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突出;
  • 未按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配套设施。

房屋买卖

  • 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
  • 捂盘惜售,囤积房源;
  • 挪用交易监管资金;
  • 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
  • 协助购房人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
  • 违规收取预付款、“茶水费”等费用,变相涨价;
  • 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
  • 捆绑销售车位、储藏室;
  • 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扰乱市场秩序。


来源:视觉中国

住房租赁

  • 未提交开业报告即开展经营;
  • 未按规定如实完整报送相关租赁信息;
  • 网络信息平台未履行信息发布主体资格核验责任;
  • 克扣租金押金;
  • 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驱赶租户;
  • 违规开展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业务;
  • 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
  • 未按规定办理租金监管。

物业服务

  • 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
  • 未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
  • 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
  • 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
  • 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


来源:湖北日报、住建部官网、新闻联播、央视财经

HELLO —
投稿联系QQ:451093996
合作电话及微信:17683706660
  
  • 浪花
  • 发表于:2021/7/29 4:39:59
  • 来自:湖北
  1. 沙发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希望重鼓实捶!
生命的意义,在于人与人之间相互照亮!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